取得封租或收樓令狀後會怎辦?
香港法院執行步驟全解
當法院批出 封租令(Writ of Possession for Rent Arrears) 或 收樓令(Warrant of Possession) 後,律師會負責後續執行程序, 確保令狀依法執行並協助業主取回物業或凍結租務關係。 以下是業主在取得令狀後的主要步驟。
📄 1️⃣ 律師前往執達主任辦事處登記
律師需帶同 法院批出的執行令狀 及 按金收條 , 前往法院的 執達主任辦事處(Bailiff Office) 登記。 這是執行程序的首個正式步驟。
📅 2️⃣ 法院排期執行
登記完成後,執達主任會依照 申請的先後次序 安排執行日期與時間。業主及律師需等待法院通知, 並於指定日期到場配合執行。
📝 3️⃣ 小心填寫申請表格
執達主任將根據 申請表格上的指示 執行令狀, 因此必須確保資料準確無誤(包括地址、租客姓名及聯絡方式)。 填寫錯誤可能導致延期或令狀無法執行。
🛡️ 4️⃣ 安排護衛員協助執行
如有需要,執達主任辦事處可代為安排 私人護衛員 陪同執達主任前往現場執行令狀。 護衛員的主要職責包括在執行成功後, 看守被扣押的財物及實產 , 以防止損毀或非法移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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